今天去找打工 然後老闆來面試 講的都還不錯 但後面他問我有什麼問題時我就提到關於時薪 後來他說完自己覺得很低啦..(1HR/70)但又不好意思當面說於是還是這樣講完了 後天說要去做所以想請問這種情況..應該是要當面拒絕?還是要上班那天打電話給我再推呢?因為有丟蠻多間都在等電話的
不用當面說回家在打電話去告知就好了!話說,這讓我想到很久以前去面試一家事務所跟我說只要在家上班收MAIL作老闆交辦的事情就好結果工作內容完全和一般法務沒兩樣水、電、電腦、印表機還要自己出開給我薪資一萬六!!乾!說的很好聽,我可以自由工作沒上下班時間還可以準備國家考試但是問了一下工作內容他奶奶低最好是這樣我還可以自己讀書啦!不過我沒當面拒絕他我說我在考慮回家後 說實在的,我連打電話都懶後來該律師打來說我考慮的怎樣阿老子跟他說,等我想不開在去你那裡好了
先打電會拒絕吧理由隨便掰 不要太扯就好現在最少都95有些友投一定會上 永遠缺人缺很大的有清新飲料 統一的加油站 399吃到飽火鍋連鎖店>這就還蠻多可以應徵最少都95 有勞健保記住少於95的決不要去因為95NT做的工作勞力替老闆賺的錢已經遠大於95了 可能兩倍或是更多 大都這樣就算找不到95以上 至少發傳單也比70好!
我突然想到沒有留老闆的電話..若等上班那天他打給我在跟他說不要這樣會太機車嗎以前打工的地方也有(1HR/85) 飲料店 找的這個也是飲料店70他說是試做 做起來再慢慢升 不過我之前那個進去就是85了說在台南市,不算偏遠說
紅月 wrote:我突然想到沒有留老闆...(恕刪) 建議親自上門說不願意(這是態度問題)hr/70我也是有問到一新開的*里*里 在仁德後壁厝還正職無勞健保28了就沒人要有意願的就殺價還是很想去做飲料店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