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工作看到有人遲到也不能亂罵囉...~.~這是什麼道理...~.~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1/78/279r1.html是那位律師判的,遲到是不對的事,不常遲到有人回這麼反應嗎?這樣就變向要常遲到的反正又不能罵他,要不然就可以告他。這樣保護小朋友.......國要滅亡的日子將近囉..@.@
chenjuilung wrote:是那位律師判的,遲到是不對的事,不常遲到有人回這麼反應嗎? 下判決的是法官 不是律師這件新聞有幾點值得注意:1.被告的訓導組長開罵的時間與地點是朝會時的司令台。2.該學生的爸爸是懂法律的書記官。3.罰站和撿垃圾處罰的部分檢方認為屬正當管教行為,不起訴。4.未和解的原因,是該訓導組長堅持自己沒錯,不願道歉。5.蕭同學一學期遲到九次,大眾可以公評該生是否是遲到大王?訓導組長的發言是否屬實??
TVBS也獨家採訪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kiss20100318185243&&dd=2010/4/21+%E4%B8%8A%E5%8D%88+09:28:32記者:黃茂松 顧守昌 南投-台南 報導............家長認為,老師在師生面前當眾指責孩子太超過,但校方否認訓導組長有當眾汙辱學生,私下表示,這名學生就住在學校附近,但一個學期大約有1/3的時間上課都會遲到,大約一個月上課22天,就會遲到7天,比例之高,才會對他比較嚴厲。校方:「遲到…有短有長,有時候遲到比較久。」........................................................................這種上課態度 基測的分數只有149分, 還能怪別人.....長上成人一個月上班22天,如果遲到7天..那兒有這種班可以上.......真是服了 這種家長.
罵生遲到大王 師遭訴檢指孩子身心受損 教師會:這算公然侮辱嗎2010年03月19日蘋果日報.http://bluestapler.pixnet.net/blog/post/25943125南投縣立鳳鳴國中一名男學生.....此案發生於去年三月間,被罰的國三蕭姓學生去年六月已畢業。鳳鳴國中教導主任蔡永祥昨指出,因蕭生經常上學遲到,一個月有遲到九天的紀錄,被當時擔任訓導組長的張永福老師罰站、撿垃圾;某天放學時,張老師在司令台上提醒學生不要遲到,蕭生在操場上卻漫不經心,張老師於是用半開玩笑的口吻糾正他說:「你是遲到大王,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書記官家長堅提告蔡永祥說,未料這句話會造成學生不舒服與家長誤解,經家長反映,張老師也覺得自己言詞有欠考慮,學校遂以書面懲戒,解除他的行政職務。蕭姓學生的父親擔任書記官,乃具狀控告張老師涉妨害自由、公然侮辱等罪。蕭父昨接受《蘋果》訪問表示,公然侮辱部分靜待司法判決;至於妨害自由等不起訴部分,一定聲請再議,希望老師能尊重孩子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