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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何時能像新加坡那麻有魄力阿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9/1/2756e.html


英人在星塗鴉要被鞭逃港 星要引渡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09 10:35"

新加坡當局表示,他們要引渡一名被控在新加坡捷運噴漆亂塗鴉的英國男子。

新加坡警方已經對英國男子「亞歷山德」發布逮捕令,另一名瑞士青年「弗瑞克」據說是「亞歷山德」的共犯,也被起訴,但已獲保釋候審。

新加坡媒體報導,這起破壞公物的塗鴉事件發生在上個月,事發後,「亞歷山德」匆匆離境,目前人在香港。

根據法規,破壞公物在新加坡可被判處罰金兩千元新幣,約合新台幣4萬5千多元,或三年有期徒刑,甚是有可能被判處3到8次鞭笞。

1994年,一名美國青少年「費伊」在新加坡被控破壞公物罪,遭處鞭刑,雖然當時的美國總統「柯林頓」出面求情,但新加坡當局不買賬,依舊秉公處理。
2010-06-09 13:49 發佈
hank1118 wrote:

http://tw...(恕刪)


L

8日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8/128/271sx.html
hank1118 wrote:
http://tw....(恕刪)

三個字 ...........不可能

大隻黑豬 wrote:
L...(恕刪)


LP之地?

救人喔 不是我說的
呆呆的Zero wrote:
三個字 .........(恕刪)


遇到對岸來的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就放走了...

你覺得有可能嗎?! 先讓警察有魄力再說吧...
hank1118 wrote:
http://tw....(恕刪)

新加坡人好無趣阿
先把民代都砍掉重練 機會會多一點
hank1118 wrote:
http://tw....(恕刪)



不能看A片,不能吃口香糖的政經獨裁警察社會

這你也要?
hank1118 wrote:
http://tw....(恕刪)


被新加坡統治時就可以了
kellenhuang wrote:
被新加坡統治時就可以...(恕刪)


哈哈~~我也想台灣給新加坡統治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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