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台中新光三越週年慶

明日登場,打算趁著買萬送500去買期待已久的ipad2。
2010-06-04 11:43 發佈
sepher wrote:
昨天和我老婆以及他朋...(恕刪)


找店家沒用
要找樓管
就算不退錢,也會再另外作一碗給你
不過怕你不敢吃
百貨公司是客戶至上
除非那家店不想簽約了
三貓之僕 wrote:
找店家沒用要找樓管就...(恕刪)


原來如此,獲得了一個有用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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