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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T霸違建拆除,政府可以求償作業費用嗎??

T霸大本營 竹縣鐵腕開斬
比較有興趣的內容是這一段:
拆一座T霸得花三萬多元,縣府今年編列拆違建預算廿多萬元,而且不能全部用在拆T霸,縣府因此另向新竹科學區管理局爭取補助兩百萬,將用來強制拆除 T霸。

言下之意若沒有園區管理局200萬而只有2x萬在作違建拆除費用,這樣新竹縣T霸排一輩子都拆不完吧.......@@"
更遑論住宅違建.....根本沒閒工夫理會吧.......

針對T霸違法且有公共安全疑慮,難道政府除了罰鍰,不能向業者請求拆除作業費用嗎???
2010-06-02 7: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作業費用 政府
我覺得應該要反向操作.....

TBar可以讓他存在 但是要付費給政府 一個月租金50萬之類的.....如果不願意付就要自己拆.....
不拆也可以 每個月罰十萬 連續罰.....罰到一年後 要拆也不怕賠錢了.....
309 wrote:
T霸大本營 竹縣鐵腕...(恕刪)

基本是可以向業者要拆除費用,
但是T-BAR業者很刁鑽,
實際上查到的資料都是人頭居多,
所以申請假扣押或罰錢也沒屁用。
T-BAR拆除費用會高,
因為地點偏僻,
增加拆除困難度,
重點是不能到國道上去拆。


而且拆T-BAR用到的機械都是大型居多,
當然費用也貴。
把廣告塗掉就好啦...
或著掛一些政令宣導~不過可能會被批吧
sun810667 wrote:
把廣告塗掉就好啦.....(恕刪)

這樣還是依違建物論。
比較好奇T-BAR是短時間內就能架好的東西嗎 ? 過程中附近都沒人會看到 ?
呆子饅頭 wrote:
比較好奇T-BAR是...(恕刪)


光路邊立T霸都已經超過半年沒人管了,更遑論建造過程......

只有2x萬拆除費,山坡地違建都不管了,天曉得誰關心T霸....
309 wrote:
光路邊立T霸都已經超...(恕刪)

T-BAR一開始是國道高速公路局管(前提下是在一定範圍內),
經發文改善無效後,
才會移給縣市政府辦理,
所以對縣市政府來說也是很頭痛的業務。
個人建議要針對地主訂定法條約束(租金很便宜),
這樣業者就租不到地了。
竹縣府向黑道宣示不手軟

縣長邱鏡淳15日在工務處處長范萬釗、警察局主任秘書孫福佑陪同下,到湖口鄉台一線52-53k處,視察縣府執行中央政策,拆除T霸情形。邱縣長表示,感謝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朱家崎、新竹縣議會的支持,除宣示鐵心拆T霸外,也籲請業者自行拆除,不要向公權力挑戰。

==> 快點拆吧 ..
說到要做到

但其他縣市 不管嗎 ??

除了公告要拆除T霸以外,對於在違法T霸上打廣告的商家也會有罰款的動作,釜底抽薪
應該也是一種方式吧? 畢竟要是沒人敢買廣告,那些黑道能賺到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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