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11 wrote:
你對他認真就輸了因為...(恕刪)

網路討論區本來就是亂扯啊~
我不會天真到以為講贏了吃狗行為就會消失
某些人應該也不會天真的以為講贏了明天立院就修法開放吃貓狗吧
所以有些不該說的話還是不要說
die666a wrote:
網路討論區本來就是亂...(恕刪)
die666a wrote:
我知道你很懂
因為對你來說(不能吃狗肉的遺憾)跟(身患永久殘疾的痛苦)是同等的東西.
...(恕刪)
ian-hsu wrote:
這種反狗言論跟偏激的愛狗言論還不是一個樣
...(恕刪)
ian-hsu wrote:
如果真的這樣說,那為什麼紅伯勞鳥、獼猴....後面一大串懶的寫
這些既不是快絕種,也不是珍貴,那為什麼要列為三級保育類
不是也很多人喜歡吃紅伯勞鳥
...(恕刪)
rexjian wrote:
我是覺得閣下一直在鑽牛角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