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年有天早上趕著要上班的時候發現機車不見啦]等到下班後,到警局不囉嗦等簽名!然後再買台更破的中古車代步,不過這次很幸運!在一年半後,車子被告知尋獲歐!
記得當時去領車的時候,我還以為是詐騙集團.因為警員只留手機給我而不是警察局電話歐!領車時等他打文件也等了好久!後來才知道他住址上的(圳字打不出來)哈哈!

以前覺得警察說的沒錯,外縣市的人犯案!要破案真的很難,覺得是自己太白目了!不過現在覺得那跟我家小孩很乖的那句話好像沒什麼不同!唯一正確的是自己要小心,路上壞人很多還有運氣真的很重要!


謝謝樓下糾正!太久沒寫文張!退化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