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
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最早是由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數學家塔克於一九五○年提出來的。他當時編了一個故事,意在向史丹佛大學的心理學家們解釋「什麼是博弈理論」。後來經過發展,「囚徒困境」就成為博弈理論中最著名的案例之一。所謂「囚徒困境」,大意是這個樣子的:
有一天,某富翁在家中被殺,財物被竊。警方在偵破此案的過程中,抓到了湯姆、傑克兩個犯罪嫌疑人,並從他們的住處搜出了被害富翁家中丟失的財物。面對真實呈現在眼前的物證,他倆承認了自己的偷竊行為。但是,他們卻矢口否認殺害富翁,辯稱是先發現富翁被殺,他倆只是順手牽羊偷了點兒東西而已。
針對兩人的狡辯,警方採取了將兩人隔離審訊(即由地方檢察官分別與湯姆、傑克單獨談話)的方法。為了分化瓦解對方,檢察官分別對兩人說了以下一段話:「本來你們的偷盜罪證據確鑿,可以就此判你們一年刑期。但是,根據將功贖罪制度,如果你主動坦白並且揭發同夥的殺人罪行,我們將對你進行從寬發落,判你無罪釋放,但你的同夥要被判三十年刑期。如果你頑抗到底,拒不坦白,而一旦被同夥檢舉出你的殺人行為,那麼你就要受到嚴懲,將被判三十年刑期,你同夥將無罪釋放。當然,如果你們兩人都坦白,那麼你們都將只被判十五年刑期。」
跟人性是沒有關係的
因為經濟學在預做假設時
是不會把波動的人性這種無法量化的東西放進來的
這個是再說面臨選擇時
明明兩個人都知道選擇合作會讓彼此擁有更好的明天
但是在理性選擇下,還是會選擇最差的結果
以賽局的表示如下
圖形太難了...大家用文字看看吧
情況一
A 不咬出對方 B 不咬出對方 ====> A擁有搶來的1/2財,不用坐牢 B擁有搶來的1/2財,不用坐牢
A 不咬出對方 B 咬出對方 ====> A坐牢30年 B擁有搶來的財,不用坐牢
結論一 : 在確定A不咬出對方的情況下 B 咬出對方可以得到更多的財富
(理性想法.B咬出對方,可以得到全部財富>B不咬出對方,得到的1/2財富)
情況二
A 咬出對方 B 不咬出對方 ====> A擁有搶來的財,不用坐牢 B坐牢30年
A 咬出對方 B 咬出對方 ====> A坐牢30年 B坐牢30年
結論二 : 在確定A咬出對方的情況下 B 選擇咬不咬出對方均會面臨30年牢獄
(理性想法:B不管做什麼,都是30年)
總合,,,結論一與二 B 會咬出對方...
反之對A來說也是面臨相同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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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明知道AB都不咬出對方,對兩個人來說
不但不用坐牢,還有1/2財富可以拿
但是AB還是會選擇咬出對方
讓兩個人均面臨最差的坐牢30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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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um0430 wrote:
其實是理性的結果跟人...(恕刪)
謝謝回應
用在經濟學就看不太懂



目前經濟學家們現在所談的賽局理論一般是指非合作博弈,由於合作賽局理論比非合作賽局理論複雜,在理論上的成熟度遠遠不如非合作賽局理論。非合作博弈又分為: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完全信息動態博弈,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與上述四種博弈相對應的均衡概念為:納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子博弈精鍊納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貝葉斯納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精鍊貝葉斯納什均衡(perfect 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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