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隨風而去吧 wrote:最近常常看到有人小拇...(恕刪) 先掏耳朵,再挖鼻賽,最後剃牙。這就是留小指指甲的好處了!備註:是聽說,小指的長度需超過無名指的最上面的指環,代表此人具有才智。因為,有的人小指長度沒超過無名指最上指環,所以只好留指甲來超過指環作為代表!
暗夜無星 wrote:先掏耳朵,再挖鼻賽,...(恕刪) 這位網友的回答真是深得我心阿 我留長指甲已有20多年了(到了一定的長度 會自己斷掉 然後再從頭留 反正就是剪指甲時 不會去撿他就是了) 已變成一種習慣 若剪掉會覺得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