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更新兼澄清:
這篇不是我寫的,引起大家的筆戰實在不好意思,應該是原發文者文筆太好,字字句句寫到員工與雇主的心坎裡。
轉貼自: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bid=6&sID=3055898&r=97&page=1
TA292001 wrote:
所以你給的薪資是多少...(恕刪)
其實飲料店...多少可以幫助以後想創業的人....有多少七年級開的飲料店...是不會煮茶就開的...對於不創業的...在校打工生...也可以賺錢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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