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車禍處理流程是如何處理的?

今天出門時,騎車騎到一半,後放一台轎車超車,超車後又切進來我的車道又緊急剎車,我剎車不及撞到他,對方下車時跟我理論,由於我身上有些擦傷,一直流血,當下我就直接請警察處理,由於發生地點非常偏僻,沒有監視器可比對,我詢問警察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

警察說:就目前看來是你比較吃虧,因為你無保持車距
我說:可是對方超車,又切近來,又緊急剎車
警察說:你要提出證據


遇到這樣應該要如何處理呢?

2010-05-16 19: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處理流程
asd79979 wrote:
今天出門時,騎車騎到...(恕刪)

真的是要自己提出證據了~

看附近有沒有人看到的~

不然煞不住,通常都是後方的錯比較多~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asd79979 wrote:
今天出門時,騎車騎到...(恕刪)


你若提不出證據
只能以事故現場圖,以及兩造的證詞來判斷
這樣子對你會比較不利
因為你未注意車前狀況
汽車後照鏡可以裝行車記錄器 , 騎機車建議裝 md80 之類的記錄器

掛在前口袋 , 有什麼事錄下來可以當證據
你唯一翻盤的機會:
筆錄上寫對方車轉彎切進你直行的車道!!

紅字是肇責判定的重點!!
車禍有分三種

一種稱為A1 是有人傷亡

另一種稱A2 有受傷

最後是A3 無人傷亡

一般來說A3車禍只要轄區派出所處理就可以了

如是A2的話就需有交通隊或是分局協同該轄區的警員處理

當下沒有測量嗎?
人因夢想而偉大
nicky0430 wrote:
車禍有分三種一種稱為...(恕刪)


是如何測量呢?

由於車禍當時剛好在橋墩的入口,橋墩非常小,只夠一台車進出,而對方有移動車輛,以方便交通行進(警察還沒來時),員警到達時看見我受傷有幫我叫救護車,救護車來時我就上救護車了,之後的是就請家人來處理,目前都還沒做筆錄,僅做現場測量拍照。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