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酒駕撞死人!應該怎麼判?

依照現行法令.好像只能依過失致死罪來判.最高2年....
大家覺得呢?應該怎樣的判決?我個人是覺得應該判死刑.明明喝酒就不能開車.但是還是一堆人喝酒開車.幾乎每天都有因為酒駕撞死人的案件.
2010-05-14 15: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撞死人
已經很多篇了~
已經很多篇了~
已經很多篇了~
叫下一個酒駕的把他撞死好了
如果下一個酒駕的還沒出現就一直關
關到有人酒駕了再把他推上刑場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evovi7653kimo wrote:
依照現行法令.好像只...(恕刪)


是應該修法, 不要用過失殺人去判, 過失殺人一般連坐牢都不用

酒駕的危險性很高, 眾所皆知
可嘗試用不確定故意殺人去判,
如有判例, 酒駕應該會少很多
應該判他做很長的社會服務,
到各地去講他怎樣撞死人以及對死者的親友造成怎樣的影響。
畏權、畏權,大家都畏權~
判無期徒刑.........
不供應食物與水.....只能喝米酒....每餐都要喝12瓶....
ayhlee wrote:
判無期徒刑........(恕刪)


灌酒刑...

強灌加害人喝純度99.9%的伏特加(一次灌整瓶),讓他知道酒精的厲害。就算死不成,也會讓他一輩子不敢喝酒,也吃不下任何東西

不然就是照你說的,讓加害人三餐喝酒,不給飯吃。
evovi7653kimo wrote:
依照現行法令.好像只...(恕刪)


希望洒駕能去撞死部長或院長本人或家屬

法令大概三天內就會修改好了~~~

小老百姓的命都很賤~~
我以後想要謀殺一個人
就喝一點酒
安排一些場合時機
去撞他 搞定
最多判兩年
而且還可能不用關 賠一點錢了事
evovi7653kimo wrote:
依照現行法令.好像只...(恕刪)


比照蓄意殺人...

掉書包一點講法:故意殺人;減輕頂多就是間接故意殺人...

酒駕肇事只判過失怎麼想都不太對勁;預見可能性酒駕危險性顯然可見,迴避可能性當事人又顯然沒有迴避的意思,這樣還可以判決過失,著實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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