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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是有錢人和有勢力的人訂的吧!!???

第一則 送報生遭英商撞死
英商林克穎上月間涉嫌酒後駕車撞死送報孝子黃俊德後逃逸,前天他還是堅稱「肇事者不是我」,但台北地檢署根據相關跡證認定他涉案,昨天依酒醉駕車、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三項罪嫌起訴他,求刑兩年六個月
送報生遭英商撞死

第二則 大陸官員偷東西
警方訊問後,下午二時將倪子川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檢方開庭時,倪子川不斷向店長道歉,店長同意不再追究,雙方當庭和解,檢察官許恭仁認為倪犯後態度良好,基於微罪不舉,依職權不起訴,當庭將倪開釋。
大陸官員偷東西

第三則 台中市婦人遭撞死還被輾屍 
對於警方一再強調嫌犯的朋友並沒有倒車輾壓屍體,家屬只能氣忿又無奈的表示,現場那麼多處理的員警,卻任由嫌犯與其朋友叫囂、罵髒話,完全不顧死者屍骨未寒,2人最後還以5萬交保,他們只能希望警方秉著良心辦案,還們一個公道,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台中市婦人遭撞死還被輾屍



2010-05-14 9:06 發佈
littlelai21 wrote:
第一則 送報生遭英...(恕刪)


這樣說沒錯阿....

立委~有錢~立委~有勢~~
哀~~習慣~~

Welcome to Taiwan
fid004 wrote:
這樣說沒錯阿.......(恕刪)

利委?
這和龍櫻裡頭阿部寬說的差不多
社會的規則也是少部份人訂定的
笨蛋只能尊守那些規則


法律是保護懂的人
有錢人自然可請一些懂的人
幫他逃避法律的漏洞
littlelai21 wrote:
第一則 送報生遭英...(恕刪)

所以
大家要變成有錢人

不要變成守法的人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littlelai21 wrote:
第一則 送報生遭英商...(恕刪)


有權有錢,有錢有權

不變的真理...
基本架構是抄來的...
而且還不是全抄...
東抄一點;西抄一點再加上自己的意見.
然後後面增訂修補的是一群沒什麼法學素養的豬頭立委!

這樣的法律科科...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littlelai21 wrote:
第一則 送報生遭英...(恕刪)


不然你以為呢~
利委選舉時宣傳部用花費嗎???服務中心請人不用花費嗎???

錢從哪裡來......財團...地主...金主...黑道...

所以我選舉都投我沒聽過名子的(宣傳車一聽到名子馬上列入黑名單)
sony9 wrote:
所以大家要變成有錢人...(恕刪)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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