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ARSER wrote:今天下午沒事去喝下午茶,左邊這位大嬸食量挺不錯的這已經是第六盤了, 再來個兩盤就回本了 生於世紀末 wrote:第二張的解說就有點無聊了.....你管人家要吃多少?? U can say that again!!可能是住在這的人才會管這麼寬...
第一張照片的地點,是在台北市羅斯福路五段,「武功國小」公車站牌前,離前方的興隆路口不到60~70公尺,過了興隆路口後,所有的公車都要進入到最內側的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代表在這個路口之前,所有的公車都要提前走到最內側車道,不然就不太好進入專用道,所以「所有」在這個站牌停靠站的公車,離站後第一件事,你可以注意一下,一定都是這樣橫跨三個車道切到最內側,每一台都一樣,除非他沒有靠站,另外第二張照片,請注意您的稱呼,真的有人叫人家大嬸而被告的,大嬸對某些女性而言,是帶有歧視和公然侮辱的稱呼,最好別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