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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冷血殺人管鐘演 視人命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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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人神共憤的死囚,背負七條人命的「管鐘演」稱得上是冷血殺人魔。21年前他犯下第一起命案,槍殺台中豐原的建材行夫妻和女兒,當時幸虧有法醫楊日松的鑑定,阻止了警方抓錯人,但事後管鐘演自白時,殺了3條人命卻不以為意,泯滅人性的行為,讓警方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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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是在討論管鐘演至今尚未伏法的事。不過,希望大家能注意到『當時幸虧有法醫楊日松的鑑定,阻止了警方抓錯人』這段話。如果法醫不夠細心,讓警方真的抓錯人,大家就會認為無辜的嫌犯是殺人魔,是不是?之所以要廢除死刑,就是要防止這樣的悲劇發生。

其實要處罰一個人,死刑並非最嚴厲的。讓一個人生不如死的方法很多,只要立法通過,就可以用在死刑犯身上。當受害者家屬看到死刑犯生不如死,應該覺得正義已經得到伸張了吧。主要原則是留著他的命,萬一有一天,他真的被發現是無辜的,還有機會還他一個公道(如賠他錢)。
2010-05-05 10:29 發佈
01newbie wrote:
則新聞是在討論管鐘演至今尚未伏法的事。不過,希望大家能注意到『當時幸虧有法醫楊日松的鑑定,阻止了警方抓錯人』這段話。如果法醫不夠細心,讓警方真的抓錯人,大家就會認為無辜的嫌犯是殺人魔,是不是?之所以要廢除死刑,就是要防止這樣的悲劇發生。

其實要處罰一個人,死刑並非最嚴厲的。讓一個人生不如死的方法很多,只要立法通過,就可以用在死刑犯身上。當受害者家屬看到死刑犯生不如死,應該覺得正義已經得到伸張了吧。主要原則是留著他的命,萬一有一天,他真的被發現是無辜的,還有機會還他一個公道(如賠他錢)。


所以放那些強姦犯出來再犯?



廢死的用意不是為了怕執行錯人~~
而是當社會道德和人民的自覺提高~以致於不需要死刑~~
不是你講的防止這種悲劇發生~好嗎?


廢死從來就不是不可行~~只是廢死前的準備~我們的政府、社會準備好了沒?
It's these little imperfections that make them perfect for you.
生不如死??

你想太多了

當人權團體要到了"廢除死刑"的要求後

接下來就會要求尊重監獄.看守所囚犯的人權了

以後可能連碰都不能碰吧

還要給他們吹冷氣.吃好料的勒
01newbie wrote:
新聞連結提到人神共憤...(恕刪)


好吧!!

我贊成廢除死刑,殺人犯可當庭釋放。

不過我同時建議使用,以暴制暴。

如果我是受害家屬,殺人犯敢走出法庭門口,我就用以暴制暴的方法。

反正受害家屬掛掉殺人犯也不怕。

以後台灣都用私了的方式就好,不期待法律能還給誰一個公道。

01newbie wrote:
讓一個人生不如死的方法很多


很多?不過就只有一個..終生監禁,配套措施呢?能確保真的永遠關著嗎?

到時候突然大赦..殺人犯跑出來在犯的機率是多高,你明白嗎..

況且很多判死刑的是自己承認了,無任何疑點的,這種也可以讓他們輕輕鬆鬆的活命嗎

不要老覺得終生監禁如此生不如死,很多苦命的一般人過的可是比關監牢的人苦
01newbie wrote:
新聞連結提到人神共憤...(恕刪)


你要不要說看看 癈死的高律師說來的話

不論死刑犯的行為 如何那都過去了 我們要的只是法務部的程序正義

資料可以補正....什麼都可以補正10天內..什麼鬼

當知道要執行某人才申請釋憲.. 而也知道犯行人的行為也要替他們提出

請問癈死 是真的想要癈死 還是沽名釣譽

用程序干擾是否合法

死刑施行要點 法務部有沒有必要做出修正....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matilda1020 wrote:
廢死的用意不是為了怕執行錯人~~
而是當社會道德和人民的自覺提高~以致於不需要死刑~~
不是你講的防止這種悲劇發生~好嗎?

...(恕刪)


M姨永遠是對的。
01newbie wrote:
提到人神共憤的死囚,背負七條人命的「管鐘演」稱得上是冷血殺人魔。21年前他犯下第一起命案,槍殺台中豐原的建材行夫妻和女兒,當時幸虧有法醫楊日松的鑑定,阻止了警方抓錯人,但事後管鐘演自白時,殺了3條人命卻不以為意,泯滅人性的行為,讓警方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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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是在討論管鐘演至今尚未伏法的事。不過,希望大家能注意到『當時幸虧有法醫楊日松的鑑定,阻止了警方抓錯人』這段話。如果法醫不夠細心,讓警方真的抓錯人,大家就會認為無辜的嫌犯是殺人魔,是不是?之所以要廢除死刑,就是要防止這樣的悲劇發生。

其實要處罰一個人,死刑並非最嚴厲的。讓一個人生不如死的方法很多,只要立法通過,就可以用在死刑犯身上。當受害者家屬看到死刑犯生不如死,應該覺得正義已經得到伸張了吧。主要原則是留著他的命,萬一有一天,他真的被發現是無辜的,還有機會還他一個公道(如賠他錢)。

搞不清楚狀況
0分
konip wrote:
很多?不過就只有一個..終生監禁,配套措施呢?能確保真的永遠關著嗎?...(恕刪)


只要立法通過,要每天對犯人鞭刑,並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也不是不可以。就請大家發揮想像力,如何才能讓犯人生不如死,再去立法即可。重點是要立法通過,就和廢死也要立法通過一樣。
matilda1020 wrote:
所以放那些強姦犯出來...(恕刪)


政府不想準備廢,因為很難通過,因為民意目前大都不想廢死

人民也不想準備廢死,請看民調


所以也不用廢了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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