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類事件還真的發生在我朋友身上
話說我朋友開了一間建築師事務所
裡面就養了一些會計、業務與繪圖人員
後來由其他人員得知公司內部有一個繪圖人員趁公司內員工都下班之際
未經告知而自行取用公司大小章出外做自己私人的事情 (可能是擔保用之類的,未仔細查證,可能也不是第一次盜用)
目前我朋友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尚未發現具體犯罪事證,公司內部除了人證之外也沒有其他證據
(據說公司內部後來常接到銀行徵信該名繪圖人員的電話)
我朋友是想說這個人大概是沒膽做太大的壞事,但盜用公司圖章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想等到人贓俱獲的時候在一併處理
請問一下盜用公司圖章,但並未造成實質金錢損失時,可以用什麼罪名起訴呢?

(雖然我覺得我朋友是白痴,但他執意要放長線釣大魚...)
誠心請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