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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問題--租屋支出(列舉扣除)

請教租屋族大大一個問題;
個人每個月房屋租金9000x12月=108000, 一整年的支出想採取列舉扣除申報,但是現在稅法規定要求檢附房租契約書,我的問題是,我是94年7月簽的契約到95年6月到期,問題是因為契約未到期,如果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把契約書正本給國稅局,那我剩下的契約要如何屢行,
1. 要跟房東重新簽約嗎??
2. 可以用契約書影印本給國稅局嗎??
3. 因為簽的約是短期, 有沒有人在未告知房東的情況下將房租列舉扣除?等到房東被追繳所得稅時都已經搬走了.
4. 各位在租房子的時候會特別跟房東說好所得稅的部分嗎??(雖然制式契約的條文內容有載明)

Thanks a lot.
2006-04-13 10:58 發佈
個人看法:
我是和房東直接要資料(身份証影本)
最好能重新簽約(我房東是改成去年的1/1-12/31)以方便報全年的租金支出
但如果是短期,房東可能只讓你報去年的部份
總之爭取看看啦~
但我去年就是未告知房東(但因有收據等資料,應該沒差)也還ok
契約書可以用影本。
租屋時的所得稅協議,有良心的房東應該都默認的,我都沒提,如果房東沒誠意
我也會住得很沒誠意的
賺錢為敗家之本...
chioumj wrote:
請教租屋族大大一個問...
1. 要跟房東重新簽約嗎??
2. 可以用契約書影印本給國稅局嗎??
3. 因為簽的約是短期, 有沒有人在未告知房東的情況下將房租列舉扣除?等到房東被追繳所得稅時都已經搬走了.
4. 各位在租房子的時候會特別跟房東說好所得稅的部分嗎??(雖然制式契約的條文內容有載明)(恕刪)

1.不必
2.影本即可,我已經用影本報過好幾年了,記得去國稅局下載個人承租自住房屋切結書
再加上繳款證明影本即可(我是銀行匯款單影本)
3.&4.同常不必告知,不過我都會先提,連報稅都不給報的房東通常不考慮承租

還有你本來今年就只能報94/7~94/12的房租支出( 以這個租賃來說 )
剩下的95/1~95/6要明年才能報,根本不需要去動契約

像我前年搬了一次家(橫跨兩個契約)
去年報稅就同時檢附兩個房東的契約
重點是你的繳款證明


謝謝jazzcat0823,bitmap的說明, 這樣我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那我也想問一個問題
我去年在跟房東打租約時的內容有著名說不可以拿去報稅
可是後來在住的過程中發現房東其實很機車
所以想請問, 如果已經著名在租約中的話, 有沒有牴觸法律的問題, 這樣可不可以拿去報稅呢?
若使用現金交給房東的話,是否可以申報?
你要冒跟房東撕破臉的風險,因為你拿去申報房租支出
等同於他漏報房租收入(如果他沒申報的話)
r114139 wrote:
若使用現金交給房東的話,是否可以申報?



可以,但是你要負責舉證,除了房租契約書影本外,國稅局會要求你出示轉帳證明


這件事需事先跟房東約定好
免得到時候造成雙方的誤會
題外話,之前的房東人很好

一開始就說,年輕人打拼很辛苦,要記得去申報減免喔!
甚至租賃到期搬家以後點交,因為我提前十天清乾淨,房東就把剩下的[十天房租+押金]全部退回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常態,但是比起聽到朋友搬家以後要退押金,房東藉故刁難甚至苛扣
就覺得還蠻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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