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收到一張停車管理處寄來的催繳單據,內容包含停車60+逾期費用,還好平日個人有留收據習慣,這張停車費我是有繳納的,後來管理處改口說是系統問題!@#$,讓我衍生了不少疑問;
1. 停管處會不會利用民眾未留單據之習慣,嘗試性的發出催繳單據....溢助營收.
2. 改口說法是:因為系統刷條碼未入賬,但是便利商店的系統顯示已將費用轉給停管處,這種系統問題轉換還是要停車車主付錢,但是事實上停管處確實有收到停車費用的款項,只是不知道這筆是哪為的停車費用,這種說辭真是太離譜了.
3. 心得是還是利用信用卡或是悠遊卡付錢比較方便,但是路邊停車的話還是養成習慣保留收據.
樓主提的質疑我想在多數人都曾這樣想過~~
但其實因為停車收費的系統及機制太過複雜..
(有太多的繳納管道..如銀行.便利商店.加油站......)
各種代收的單位入帳時間不一...
但開單的系統..每日下班時就會讀入系統裡...
往往就是因為這種落差造成系統判斷停車費未繳納
若有收到催繳單..而自己認定應該是繳納...可以先洽管理單位查詢
目前可以代繳的縣市好像只有台北市跟台南市。當你有停車紀錄後,約三天後中華電信會傳簡訊給你說你有筆停車記錄。
現在在台南收到繳費單,都沒在繳納了,直接等下個月手機帳單來一次繳納。
小弟是暫時在台南生活的台北人,發現光是停車收費這種事福利差很多。
在台北停車至少40元起跳,最高可能到80元/hr還是100元/hr(我忘記了),而且大多都是你停幾個小時,你車子上的繳費單就會被勾幾個小時,一旦繳費單預期,抱歉!等著收罰單吧。(小弟以前在台北常不小心預期)
在台南市就不一樣拉,幾乎都是一小時20元(有沒有高於20元的地方,我不曉得,因為沒遇過),繳費期間滿長的,重點來了......如果你預期的話......你會在幾個月後收到一張預期繳費通知書,這張繳費通知書...會請你去補繳你之前沒繳納的停車費,而繳費要繳多少了?答案是Double,如果你一張20元的沒繳納,你只要繳納40元就好了,不像台北是直接給你600元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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