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仔 wrote:拍攝軍機不犯法但是在...(恕刪) 要塞堡壘法要在要塞管制區才適用但國防部所公布的21處要塞管制區並沒有全台任一機場-------------以上拍軍機部分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位4F的仁兄算不算公然侮辱??
hanchia1990 wrote:要塞堡壘法要在要塞管...(恕刪)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1年4月17日第一條(要塞堡壘地帶之意義) 國防上所設各種要塞、堡壘,其周圍之區域稱為要塞堡壘地帶。對要塞堡壘地帶的第一區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查事項,如有違反可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條就已經說明了要塞堡壘的定義囉(你剛剛說的那些算額外公告,因為有所不同或差異而另行公告的)像海港的軍艦的就符合你所說的例子,所以你拼命拍軍艦則是抓了也告不了你 :D另外你說人身攻擊那部份我覺得告不太成.
煥仔 wrote:【公布/施行日期】民...(恕刪) 這部分不多說,妳貼這個是不懂的人會覺得犯法,但已有前例可尋Fox_huang wrote:看不出來有那個字眼算...(恕刪) 第一句要操我的那句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