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保險法第13條
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
亡之事故。
早上有立委說
這次國道的走山災難
每人可獲汽車強制險160萬理賠
但查了法規
駕駛人似乎無法申請理賠
希望政府能負起責任
caprossi wrote:
但藍色自小客壓在...最重要的是有人要下台啦!(恕刪)
喂~~~
下台就能解決問題嗎? 這種天災官員下台後你就爽了喔?
與其謾罵倒不如給那些救災人員與熱心人士鼓勵不是更好!!!
okand1025 wrote:
早上有立委說
這次國道的走山災難
每人可獲汽車強制險160萬理賠
但查了法規
駕駛人似乎無法申請理賠
caprossi wrote:
但藍色自小客壓在計程車上
有算車碰車吧
強制險確實不處理汽機車單一事故,
至於何車壓到何車,以本事故觀之亦是屬於單一事故,非涉車碰車.
有一點倒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汽機車發生單一事故,但車輛上尚有
駕駛人以外乘客時該如何給付?沒講大家可能很以為問題很簡單
-就給付給乘客就好啦-.
問題是在某些單一事故中很難判斷 乘客是誰?駕駛人又是誰?強制險是從人主義,算人頭的.
舉例來說 假設 某登山隊一行6人同車(含車主)上山,因發生大地震遭遇坍方大量土石掩埋,
車體擠壓變形殘破不堪 車內人員全部死亡遺體遍佈車內及車外各處,
請問誰是駕駛?誰是乘客?車主就一定是駕駛嗎?
就算車子殘骸駕駛座上有人(遺體),有沒有可能是乘客在車體擠壓翻滾變形過程中被卡到那裡的?
汽車駕駛人有沒有可能在車體擠壓翻滾變形過程中彈到其他地方?
這時如何認定?
這是理賠界的實例,當然最後也有折衷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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