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小弟今年22歲
家父則是64歲
是不是有規定說是獨子又家人是65歲則可免役??
因為這種原因無法當兵是否會被別人拿來取笑??
後備軍人緩召裡面才有獨子條款
Q23 役男因獨子或家庭經濟狀況困難者,可否免當兵?
答: 凡役男經徵兵檢查,適於服常備兵現役,確實家境貧困,並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得申請家庭因素補充兵12天,並非免當兵,下列各款情形得申請家庭因素補充兵:
1.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棵外,別無其他不動產或有其他不動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起徵點現值以下。
2.役男家屬均屬七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3.役男父母或兄弟姐妹,服兵役或替代役作戰或因公死亡而為獨子者。
註明:役男於緩徵期間,應於緩徵原因消滅後,依本辦法規定程序申請服補充兵。
剛剛孤來的,也有孤到版上說可以替代役
不過這我就不知道有沒有了
這謠言一直傳,什麼獨子免當兵、父母65歲免當兵
我只能告訴你,還是要當!
是有個獨子條款沒有錯,但只是申請延後入營時間,條件是父母都65歲up,另外還有什麼限制? 忘了...
我想你在意不是沒當兵會被人笑,而是能否適用這條款..
是有但書的.
應該是 符合的話,
可以當 12天補充兵.
請參考:
http://www.tccg.gov.tw/sys/SM_theme?page=42f33e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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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3 役男因獨子或家庭經濟狀況困難者,可否免當兵?
答:
凡役男經徵兵檢查,適於服常備兵現役,確實家境貧困,並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得申請家庭因素補充兵12天,並非免當兵,下列各款情形得申請家庭因素補充兵:
1.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棵外,別無其他不動產或有其他不動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起徵點現值以下。
2. 役男家屬均屬七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3. 役男父母或兄弟姐妹,服兵役或替代役作戰或因公死亡而為獨子者。
註明:役男於緩徵期間,應於緩徵原因消滅後,依本辦法規定程序申請服補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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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老實說,
不管用什麼方法可以免役,
只要可以不當兵,
誰會在意人家笑 就又跳進去的?
我想 幾稀矣.
不然那來那麼多人 投機取巧,
想盡辦法不當兵的?
我相信版大如果可以當 12天,
你絕對不會選 1年.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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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想怎麼會有這麼白痴的學長 這種謠言也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