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
http://www.cpa.gov.tw/ct.asp?xItem=7832&ctNode=235&mp=1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正常班(週休2日)工友(含技工、駕駛)於本(99)年5月1日勞動節逢星期六時,同意於次週星期一補假1日,如因工作需要,得採輪休或依規定發給加班費辦理。本案如仍有加班費發給疑義,可逕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瞭解。(相關規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業於93年4月28日局企字第0930062107號通函各主管機關有案)
真的有放假嗎? 還是說工友才有的放...
跟同事討論一下...結果是
教師一般都是休教師節, 但技工屬於勞工所以勞動節補休是合理,
那我們也是勞工(因為有投保勞保), 所以我認為應該可以補休.
那這樣是有放還是沒放? 如果有放就太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