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要不要看一下條文我們在來評論改的對於 不對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不要新聞說什麼我們就照單全收
目前應該是修正案 二邊都沒有太多的意見 代表條文沒有修的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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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主要參考依據是 "德國聯邦個人資料保護法"
用途:
為貫徹對個人資料之保護,本法保護客體,不再以經電
腦處理之個人資料為限,爰將本法名稱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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