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在幾年前,太太透過一個好朋友跟某位直銷會員購買約數萬元的產品,當下這位直銷會員跟我太太拿身分證影印說這樣買可以比較便宜;一年之後我收到一張補稅單,補稅單上的金額剛好跟太太購買產品的金額一模一樣,原來這位會員竟然將我太太加入會員並且成為他的下線


最近我太太又因為喜歡使用某家公司的產品,跟朋友 (會員) 拿又很麻煩,加上這家公司有實體店面,不是會員無法使用會員價 (約六或七折) 購買,所以我太太便加入這家公司的會員,但如果每個月沒有消費到基本點數會員便會被取消。
我的問題來了,
1. 如果這樣購買,所購買的金額會不會又全數變成我們的所得收入?
2. 難道一定要每個月消費到固定的金額才能保持會員的資格嗎?我太太只想使用某些產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