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諷刺的對比一「個資法二讀VS人肉搜索」

最近的社會新聞一直很熱鬧

像今天有一則新聞「個資法二讀」

裡面有部份條文大家可以省思

如最近很紅的無腦妹事件

有網友一個小時內,就把兩個小妹妹的個人資料放在網路上

其目的為何?是公益或是私刑?還是展現個人的搜索 能力?

固然小妹妹其作法可議,但將個人資料放在網路上的作法更為惡劣

網路發展快速的今天,是否也應有一種規範來制約網路暴力?
2010-04-21 11:14 發佈
講到人肉搜索,我在想是否因為這些都是『公開』的資料?
所以大家只是拼湊後,加上自己的『推論』?或『親身體驗』?
就知道是誰了~
個資法主要還是規範一般的爆料吧?
石梯有夢 wrote:
最近的社會新聞一直很...(恕刪)


不太一樣耶,網路上找到的都是公開的資料啊
把不公開的資料公佈出來才是違法的
石梯有夢 wrote:
最近的社會新聞一直很...(恕刪)


企圖幫小白狗和長腿的解套嗎
石梯有夢 wrote:
固然小妹妹其作法可議,但將個人資料放在網路上的作法更為惡劣


我記得她們部落格一點都看的見她們很多資料

It's these little imperfections that make them perfect for you.
野人花園2716 wrote:
企圖幫小白狗和長腿的解套嗎
...(恕刪)


出現了
石梯有夢 wrote:
最近的社會新聞一直很熱鬧

像今天有一則新聞「個資法二讀」

裡面有部份條文大家可以省思

如最近很紅的無腦妹事件

有網友一個小時內,就把兩個小妹妹的個人資料放在網路上

其目的為何?是公益或是私刑?還是展現個人的搜索 能力?

固然小妹妹其作法可議,但將個人資料放在網路上的作法更為惡劣

網路發展快速的今天,是否也應有一種規範來制約網路暴力?
...(恕刪)


護航專機出現了
規範對象 涵蓋所有團體個人

未來媒體如果要報導當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都必須經過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以契約、類似契約、書面等方式同意,才可以進行報導。民代也不能以質詢或上電視爆料,擅自公開他人資料。


找出他自己公開的資料再貼上來.......這樣到底算不算呢?
關於BLOG內容是屬於公開領域還是私領域
一定會有兩造說法 , 但是BLOG個人資料是可以
由使用人選擇公開程度多寡 , 如果害怕個資外洩
其實BLOG就不是用來存放私密照片與影片的好方式
那這些人為何還是願意放在網路上供大家瀏覽.....
然後再來說因為被人肉搜索 , 隱私被侵害......
OH ! 我聽到好大的巴掌聲 ......呵呵........
石梯有夢 wrote:
最近的社會新聞一直很...(恕刪)

說實在的我也有點討厭人搜的行為,一開始聽到對岸那邊在搞,想說是在搞新文革運動嗎?沒想到流行到我們這邊來
算啦,總比警察查辦天沒消息還好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