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平安意外險小朋友怎麼投保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規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之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保單,15歲以前不能含有身故給付。


這真是不合理,因噎廢食....

暑假到了,想帶小朋友去玩,保個險保障一下,這樣也沒辦法

這鳥法條,到底是怎麼回事.......

詐領殺自己的小孩,會發生..但是這不會是大多數人會做的事



養一個小孩到15歲,隨便也超過200萬...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連基本的補償也沒有

這個修正案真是爛



忘了問重點.......要去旅行
怎麼投個基本保障.......
2010-04-20 21:55 發佈
現在的旅平險小孩有自己的費率
保障範圍只有傷殘的部份 還有意外醫療的部份
所以你可以買旅平險加醫療這樣
因為就算沒有身故保障但是還是有傷殘的部份
以上給你參考
沒有記錯的話,應該只有突發疾病還有傷殘可以保而已

身故的部分就沒有保障了...
那是不是表示小朋友15歲以下

意外險都沒身故金

要是發生了意外,只有醫療跟傷殘己付....

是這樣嗎?


鯨魚 wrote: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恕刪)


就算一百萬個小朋友
只有一個會因為大人詐領保險金而受害
為了那陰暗角落裡的百萬分之一
我們都應該保護
這就是立法的精神

目前小朋友確實是沒有意外身故可以買
但意外傷害醫療這個沒問題
我相信大部分的父母買保險都不是為了領保險金
而醫療部份包括重大疾病都沒有限制
我相信這對父母來說已經足夠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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