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wiki
梅根法案Megan's Law:
於 1994 年通過,該法案要求執法單位必須將有兒童性侵害犯罪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完全公開讓民眾查詢,旨在藉由透明化犯罪者的資訊,能讓民眾對鄰居有心理準備。
潔西卡法案(Jessica's Law):
也就是性侵14歲以下孩童,就重判最少25年徒刑,而且沒有認罪協商的空間,也不能假釋、交保;前科犯必須終生配戴GPS監控裝置、每半年回轄區派出所報到,更禁止接近學校公園2千呎內。
09/10 updated
3.joan"s( Joan Angela D'Alessandro) law
性侵謀害未滿14歲兒童者,永遠不得假釋
4.凱蒂法(Katie’s Law),鼓勵各州對重罪被捕者實行最低基因檢測的規定。
該議案的名稱來自新墨西哥州的凱蒂塞皮奇(Katie Sepich)。後者當年被強姦和殺害時年僅22歲。調查人員從其指甲蓋上發現血跡,利用該血跡找出罪犯的基因特徵。2006年,新墨西哥州基因庫通過這個基因特徵找到艾維拉(Gabriel Avilla),因為此人曾經以其他的犯罪被捕過,留下基因樣本。
他說,基因樣本的採集和分析,對犯罪調查程序是個關鍵。該議案將幫助執法人員調查犯罪,保護無辜者,預防生命損失和暴力犯罪。在2007年1月,「凱蒂法」在新墨西哥實施。艾維拉在2003年11月因重罪被捕,但是沒有提取基因樣本。他認為,如果新墨西哥州在當年實行基因提取法,調查人員也許能夠早點抓住艾維拉,不會讓他在街上逍遙三年
5.The Adam Walsh Child Protection and Safety Act
(亞當˙華爾斯兒童保護安全法案)其中一條
*如果與十二歲以下的孩童性交,或者是強姦十三到十七歲的孩童,最低期限將增為三十年的有期徒刑。
原文出處:wiki
http://en.wikipedia.org/wiki/Adam_Walsh_Child_Protection_and_Safety_Act
Increases the mandatory minimum incarceration period of 25 years for kidnapping or maiming a child and 30 years for sex with a child younger than 12 or for sexually assaulting a child between 13 and 17 years 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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