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上課途中發現車子被動了手腳
左右邊軌都被人拆開,一開始以為只是有人惡作劇
怪了,左邊軌的"注意腳架"的銀色貼紙無端端地回來,貼紙之前都處理掉了
在仔細觀察之後原來是被人拆新換舊了,很好,這是竊盜行為
你以為留下你的左右破爛邊軌,我們就會乖乖自認倒楣嗎?
別欺人太甚了,你以為從我朋友新車拆走的是完好品嗎?
循著表面特有的瑕疵,隔天就發現你的車在哪了~蠢蛋
G5雖說也是大眾買菜車,但是同樣黑色的G5就很好找了
大家都出外人,原本河水不犯井水
不過你也蠻勇敢的,車子就停在我朋友停車處只隔了一個馬路轉角

你也幫幫忙,大家都出外唸書,行為是不是要學著文明一點?
再者也放聰明一點嘛,你又不是物品持有人,你有可能比我朋友更了解自己的東西嗎?

學著用不同的角度去看看事情吧~不要老是自己想自己對,認為我們就會自認倒楣
G5左右邊軌一對也根本沒多少錢,看到你的車
改了G5精品管、HID 魚眼、金光閃閃的仿B、改了新版握把+端子、
車上的G5立體電鍍貼紙閃閃發亮,可見得也是愛車玩車之人



實在很難想像你會為了大概1k價值的東西甘願冒險犯難
社會的悲歌...父母知道自己的兒子做出這種事情會有多麼失望? 接到刑事通知感受如何?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也許吧,證據力是不足,你若還有點廉恥之心
這件事情希望是你幹的最後一件,不要繼續危害社會
很難定罪,不代表你沒做過這件事情,大家心知肚明

P.S 貼出對方車體有無違法呢?? 煩請大家通知..

以下補充說明...
當下發現是這台車的時候,就立即報案處理了
也有現場採證,但是大家經驗都不足有很多環節忽略
1. 對方留下的舊邊軌,是可以採指紋沒錯,但是當下沒有人想到這一點,連承辦員警都忽略
很可能指紋被覆蓋了,已有採證...但完整性不高、有覆蓋...附近亦無監視器
2. 過了一段時間,警察局才通知必須以"錄影"存證,結果當天對方同時收到刑事通知,在未錄影存證之前
對方先一步跑了,自然,他偷去的東西又換成了一對新的....連證物都沒了,我朋友覺得很無言,因為他
當天已經找不到對方的車子,翌日警局還說有收到錄影存證才會通知傳喚,我對警方辦案方式實在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