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近一直大聲疾呼廢死的張娟芬又發表了新文章,在她的文章裡面有這一段話:
民眾都相信,法官會下死刑判決,一定是那人罪大惡極,不可能改過遷善。但有一則判決卻出現這樣的矛盾:
法官一方面認為被告到案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接受宗教輔導,對獄中教誨反應良好」,
但接下去卻又前言不對後語地,依舊判處死刑。
張娟芬認為,被告對教誨反應良好,有改過遷善的可能性,那麼法曹判處他死刑就是"矛盾",
然而,這樣的說法真的有理嗎?
日本被害者協會的創辦人本村洋先生,曾經應邀前往德州採訪一位即將被執行死刑的犯人,
當本村與那位犯人見面時,他相當驚訝於那位犯人所表現出的寧靜與莊嚴態度,
在他看來,那位待執行者簡直就像是"聖人的面容".
不過,當他回國之後,有人問起他說:
"既然犯人悔過向善了,那是否還應該將這人處死呢?"
對此,本村先生的回答是:
"殺了人的人,不管再怎樣脫胎換骨,也應該接受「死刑」的處罰;即使是成功脫胎換骨的人,也無法逃避死刑的制裁。這個社會,必須從此一事實當中不斷學習到教訓才行。
因為,不管怎樣,被害者都再也無法返回人間,而被害者的憾恨,與遭人斷絕的夢想及希望,
是無論用什麼東西也無法償還的。因此,儘管犯人是位少年,也必須處以極刑;這是我心中不容動搖的信念。
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將此人以命償命的高潔模樣記在心中,並流傳下去."
死刑,與"改過遷善"之間,並不像張娟芬所講的充滿了矛盾;
相反地,死刑,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所能展現出最有誠意的贖罪方式!
因為死刑就是已經沒有執行了,不是嗎?
不會被執行的死刑,被判處了100次又怎樣,和沒有死刑的差別在哪裡?
今天法務部長的情形--
...............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是追問,沒有時間表的意思,是不是44名已經定讞的死囚,還是無法執行?曾勇夫立刻表態:「這(44名死囚)死刑,絕對不會拖過年底。」
現在4月中,假設5月開始執行槍決,8個月內要槍決44名死囚,
平均每月要槍決5人,這有可能嗎?一下子要碰碰碰大清倉?
過去幾年來也都沒執行,總統、行政院長也都傾向不執行死刑,只會講廢話"依法行政",
請注意喔,他們從來都沒有說過"依法執行死刑"喔。
法務部長曾勇夫說不會拖過年底,我的解讀是,
因為曾勇夫自己曾說過,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
也就是死刑只要在年底前宣布暫停實施,就不關他的事。
政客通常不會明擺著騙你,但事後你就發覺,他們的話並沒有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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