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動被課營業稅和所得稅??

就是這兩天有爭議的嘿人公益活動
看新聞寫說這活動有被課營業稅和所得稅
問題是公益活動應該不用被課這兩種稅吧?
為何會有這種稅賦上的問題??
2010-04-15 10:56 發佈
據我的了解 只要有收入 不管是合法不合法的被查到都要課稅

像是 賭博賺的錢要不要課稅勒??

雖然賭博不合法 但是被查到你賭博有賺錢也是要課稅的
chiz2 wrote:
就是這兩天有爭議的嘿...(恕刪)


應該說『要課稅』
但是『可抵稅』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chiz2 wrote:
就是這兩天有爭議的嘿...(恕刪)

這案例喔
580是賣出去的
要營業稅5%

所得稅
是個人年所得吧

然後捐100可以抵稅


公益活動不用被課稅的話(這我不清楚)
可能應該是全數捐
所以沒所得
也沒營業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這案例喔
580是...(恕刪)


所得稅是營業所得稅....百分之二十....

因為黑人的公司是"營利事業",而不是公益團體...

所以只要有收入就要繳稅....

附上法條:所得稅法

第四條: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十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者, 其本身之所得及
    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




sony9 wrote:
這案例喔580是賣出...(恕刪)


那...當初買的人有發票嗎?
來騎單車吧~環保健康!
不對,若是真正公益活動,向內政部聲請核准,收支另外認列,稅捐一率免繳........不然公益財團法人是設立假的嗎?
還有一點.....公益法人要解散的時候..財產是要歸國家的....

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第 十八 條 財團法人解散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捐助章程或遺囑之規定,但不得歸屬任何自然人或營利團體。捐助章程或遺囑未規定者,其賸餘財產應歸屬其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chiz2 wrote:
就是這兩天有爭議的嘿...(恕刪)


假公益,真賺錢!

當然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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