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頭一次被人家告詐欺
由於我用的帳戶是男友的名字
所以他的證券戶今天全被鎖住
還好庫存的股票今天在跌不想賣
要不然真的會中風!

案情:
買家昨天來信議價說不下標叫我我算他便宜
於是我台北人含運算他屏東人只要1950元
昨晚屏東人說匯好了,
由於是證券戶,只能查明細至前一日
我用下單的金額推算他匯了1590,以為他有少匯
但因為還有賣別的東西有匯錢進來,再扣我有下單的費用和手續費
所以發信給他確認金額如下
"您好
您匯錯款了喔
是1950不是1590元
請補足差額,謝謝~"

他老人家在12點多寄信給我說匯款了
我今天一有空 check信箱和昨天的明細確定他付了1950元就回信給他
不幸的是過沒多久接到營業員來電說我們的帳戶被發公文鎖住了…
天啊~~~
動作真快,說都沒說一聲就在昨天報警了!!!!!(估計他匯款沒多久就報警了)
我不是要騙他那一千多或是三百六十
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退錢給他也可以
如果因此要去屏東警局報到說明案情我真是虧大了…

如何是好…
==============這是分隔線=========================
案情更新(以下為買家的回信)
你好
看到你的回覆
我很高興
對於去警察局告你詐欺這件事
先跟你說聲抱歉
我昨天匯完款之後
就馬上通知你
你也馬上回覆我
卻是跟我說金額不對
1950變成1590
要我補差額
我馬上拿起我的轉帳明細表核對
金額正確啊
可是你卻跟我說金額有誤
我心想
糟糕
會不會遇到
詐騙集團
因為我曾經在網路購物奇摩拍賣
遇過詐騙集團
上過一次當
偏偏你回覆給我說金額不對
要我補差額
我有回信給你
請你再查看
等不到你的回信
坐在電腦邊等
一分鐘有如一個小時之久
真是坐如針氈
我也很不好意思去警察局
說我又遇到詐騙集團
沒辦法
只好硬著頭皮去
以往在網路購物
我都秉持著互信為原則
所以
我都很相信賣家
你也不例外
我也才跟你說以不下標方式
先匯款後寄貨
我並沒有不要買
因為
之前遇過詐騙
於是
上網看了許多網友的經驗談
又加上
你回覆說
我的匯款金額有誤
要我補匯
讓我震驚
只好先去報警
我在警局
為了寫筆錄
待了2個多小時.直到凌晨12.30才回到家
還被警察說..怎麼又是你.你上次不是也是遇到詐騙.怎麼還不怕......叫我以後買東西.最好是貨到付款
說我遇到詐騙.我損失的是錢.我去報案.警察只是受理.警察並沒有損失什麼...
我也有跟警察說到我上次被詐騙的結果
對方有被抓到.法院開了幾次庭.
也有把判決結果寄給我
同一個帳戶有好幾個人被騙
我回到家之後.我還不死心.
一直覺得奇怪.你怎麼會是詐騙
開了信箱....
想說
你會回信給我
看看你的拍賣網頁.看看你與網友的問與答
看很多次
怎麼看都不像是詐騙
可是你又
回覆我說我的匯款金額有誤....
真是點中我的.......
於是
我又上網看知識加
關於
誤(誣)告詐騙的相關事項
我心理也是一直希望
你是值得相信的
只是
當下被你點中...讓我認為我遇到詐騙了
所以我有再寄信給你
希望你能回信
並將商品寄出
希望這只是個誤會
讓這一切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真的
希望這一切只是個誤會
也請你將商品寄出
以證明
我並沒有遇到詐騙
收到商品後.確認真的真的
我誤會你了
我要為我到警察局報案.誤認你為詐騙
一事向你說抱歉
(有關誤告詐欺)請上知識加查詢
希望能小事化無
謝謝
=================這還是分隔線====================
以下是我的回信和感想
回信:
您好
由於我用的帳戶是男友的名字
所以他的證券戶今天全被鎖住
聽到營業員來電我真的很訝異
因為信件上您都沒有提到覺得不滿
我昨天晚上十點多下班和朋友一起去山上玩
凌晨兩點多才回家
今天十點多才上班
就知道自己居然被告了
這件事我想我也要負很大的責任
由於是男友的證券戶,下單系統只能查明細至前一日(還好今天都是跌,我沒有因此不能賣股票…)
我用下單的金額推算您匯了1590,以為您有少匯
但因為還有賣別的東西有匯錢進來,再扣我有下單的費用和手續費
其實您匯的金額是正確的
但我真心認為很多事都是好好溝通就能化解誤會
雙方互有立場,您擔心被詐騙而我也是...
社會太多詐騙案例害我們變成這樣子吧…
我已經請新竹貨運來收貨了,
新竹貨運的人都是送完件才收件,所以大約晚上才會到達我這收件
預計新竹貨運明天會聯絡您收件
因為我人住在台北,能否請您幫忙向警方說明,並解除我男友帳戶非警示帳戶
目前他的帳戶被鎖住了,恐怕我的股票漲了也不能買賣…唉…
其也的買家也說那個帳戶號碼錯誤,不能匯錢進來…
我晚上會寄出追蹤號碼給您
和您說一聲抱歉…
*************感想***********************
我知道錯了…下次要用可以查詢當日明細的帳戶…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