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ssus wrote:就是剛剛發生的事,我...(恕刪) 會被砲的喔~樓主十倍價格也不過上千元,因此能免於跑法院不是很好嗎?賣場沒做錯什麼將未結帳的物品帶出,通過們的那一瞬間...已經構成竊盜罪名內心有沒有犯意已是不重要
講白一點!你想被送警察局有紀錄還是賠10倍!固然賠10倍是不合理!你想省一千塊而有前科嗎?講白一點沒付錢就是偷!偷東西的很少會承認自己偷我不是幫店家講話!是因為你自己不小心能怪人嗎?對他們而言沒付錢就是偷!而且你還放口袋!總覺得你還怪人家沒有提醒!店家的作法有錯嗎,我個人覺得沒有,如果她要公事公辦你早就被警察帶走,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但是誰叫你要這麼不小心能怪賣場嗎?
曾看過一個判例跟你的狀況完全一樣, 法官的判決內容大意如下:因商店內有提供購物籃或購物車之無償服務而不使用, 將商店未結帳的商品放在隱匿且只有個人可支配的範圍(如衣服口袋, 隨身背包提袋...等處), 而未主動出示結帳, 即有偷竊意圖(不須走出店門, 在店內即構成)如果你有非偷竊的主張, 就不要與之私下和解, 應請警方到場處理, 雙方製作筆錄但這樣的結果, 對你也不會太樂觀, 純粹個人處理此類事件的經驗, 供你參考, 不代表必然如此
我在那個賣場消費起碼超過4年起碼好幾十萬還有會員卡,如今這次的經驗讓我把這家賣場永遠拒絕再次光顧....現場也沒有任何警告標語提醒客人,我建議那個保安應該要設置一些提醒客人的標語,只要警報響就得賠錢或報警真的很不合情理....當下覺得這家賣場好恐怖真沒人性.-----------同學我從小到大幾乎沒看過聽過買東西會把它放進口袋裡,您會有這觀念是不是該好好反省一下?在說賣場罰你十倍又不是坑你,難道你希望留案底?自己犯了過失,就好好反省自己為何如此粗心而不是反省別人
可是妳做了跟小偷的行為一樣的事!今天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是小朋友,要為自己的不小心負責,只能說下次買東西不要貪一時方便,而讓自己成為嫌疑犯,換個角度想,好險你能用錢擺平不能擺平的話,這個紀錄跟你一輩子,錢能擺平的事絕對不是問題,你就當買一個一千塊的經驗,好在你沒送警局,因為怎樣都是你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