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警察業務的最高長官都說話了,
到底是還有啥好爭議的!
有人說麼多貼哪麽多圖是為了哪樁?
乾脆省省力氣寫信去給內政部信箱還比較實在.
至於女生有沒有藉此乾脆炒炒知名度
社會自有公評
但是請記住認為警察執法過當的人並不等於就贊成西施炒知名度
就別吵了吧!!!
中國時報【戎華儀/台北報導、顏玉龍、殷偵維/北縣報導】
北縣員警對檳榔西施過肩摔造成軒然大波,該員警已被記過調職。立委質疑,在還未釐清真相前就懲處員警,嚴重影響警察執行公權力。立委鄭麗文說,如果警察都不能碰檳榔西施,賭場請檳榔西施看門,比請大漢還有用。
但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員警執勤過當「應該處分」,非重大案件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執勤方式應該符合比例原則。
中和員警以柔道「大外割」側摔檳榔西施案震驚警政高層,已被記過的台北縣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警員欒丞,八日強調依法執行公務,對於顏姓檳榔西施單方面指責,感到委屈。
顏女日前指控警員欒丞執法過當,對她粗暴側摔,造成全身多處受傷,欒員已遭記過並調離派出所。事發後,欒員休假兩天,隔日也由長官代為向社會大眾道歉。欒員昨日接受媒體訪問,對於調職處分沒有意見,但引發警方執法不當的爭議,頗感委屈。
欒員說,當天執行勤務,顏女先對他惡言相向,甚至打算將鐵門拉下,由於當時屋內僅他和顏女兩人,若顏女誣陷他騷擾猥褻,他跳到黃河也洗不清,才將顏女推到門外。顏女倒地後,他想拉她起來,但她卻坐臥不起,他才用力將她拉起來,如果這樣還要被告,日後哪個警察還敢執法?
欒丞說,對女性做這種動作,有可能會被批評欺負弱女子,但檳榔西施先出口罵人、妨礙公務,他才會動手,如果對方配合,他不可能對女生動手。
對於顏女指稱警察是為了追隔壁攤位的西施辣妹,才會一再找麻煩,欒丞表示,自己已婚多年,不可能追求西施,講話要拿出證據。
中和二分局獲悉欒丞對媒體叫屈,表示已經記過處分,不該再多言,至於值勤過當的爭議,會虛心檢討,希望事件盡快落幕。
顏女昨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老闆要求她低調,隨即拉下鐵門暫停營業。
對於顏女幫成人雜誌拍照,並打算進軍演藝圈一事,網友認為不意外,「反正顏女就是要炒新聞」,不過顏女說她並沒有想進演藝圈,幫雜誌拍照是因要負擔家計,這次的爭議純粹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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