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買的東西(食衣住行育樂)有多少是沒拿發票的?
早餐三明治蛋餅有拿發票的嗎?
夜市店家擺攤有拿發票嗎?
這些店家有繳稅嗎?妳真的相信他們營業額在月30萬以下?
今天要依投保薪資多收二代健保自負費用,這群人絕對以多報少?這樣有公平嗎?
再來是軍教免稅?
軍教平均薪資有低於非政府部門一般人平均薪資嗎?為何要課也是課多少補多少?如此合理嗎?
軍教很辛苦,在民間企業上班就不辛苦?
我強烈建議政府應該規定,未來所有交易都不能免開發票,且認真執行違者重罰
並鼓勵檢舉,反正中華民國所有交易都要課稅,這樣才公平...
若那些夜市店家或自稱小店的月結營收真的低於某個標準,政府再退稅....這樣不是很公平嗎?
越想越氣~

一堆不公不義的事不去檢討改進....老是拿領固定申報薪水逃不掉的人開刀
單身也好,結婚也好,若制度讓大家收入都得乖乖照實報,政府要用健保稅稍微(而不是重懲單身)鼓勵結婚我沒意見,但請先把稅基來源弄公平....X的....真的越想越氣

給你一次3600消費券,但用各種名義要你每年多吐好倍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