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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不可殺,以後吃不到尚青的生猛海鮮了~海產店或餐廳若是公開將活的海鮮宰殺,將違返動物保護法?

傳統市場也不能在消費者前面殺生,要找個隱敝地點偷偷殺生,否則也是違法,將被開罰


台灣除了死刑犯有人權不可殺外,現在雞鴨魚豬等畜牲也進階了
2010-04-08 12:49 發佈

那以後植物也不準殺阿! 以為青菜沒生命嗎?
搞不懂這些團體腦袋在想什麼


吸空氣都有菌 那不是生命嗎
球德洛 wrote:
傳統市場也不能在消費...(恕刪)


那為啥殺人就可以
人比動物還不如
還人本
根本就是畜生本位
不過

我都是在海邊殺的
嘿嘿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球德洛 wrote:
傳統市場也不能在消費...(恕刪)

球大~

這種專業的問題~~

再3天就會有專業人士來解答了...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nickhus wrote:
那為啥殺人就可以人比...(恕刪)


這法律衍生的意義就是表達,那些壞人只能偷偷殺而不能公開殺人啊,公開殺被第3者見到就是違法喔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傳統市場也不能在消費...(恕刪)


小強已經躲在牆角笑了
人苯團體:先生,你在公開場所宰殺活魚,已經觸犯"動物保護法"

魚販:什麼!!你沒看到這條魚已經奄奄一息,我正在幫牠急救.
小強...小強...你不能死啊!!!
球德洛 wrote:
傳統市場也不能在消費...(恕刪)


如果因此有人吃到不新鮮的海鮮引發敗血症而死, 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大仙會負責嗎?
pms wrote:
如果因此有人吃到不新...(恕刪)


會負責啊,送你一張前往地獄的單程車票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尚青的生猛海鮮本來就不該在公開場所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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