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起來價值也到11萬
經融風暴前公司發不出薪水.....
最後一張在98/9/15就應該要兌現了
可是一張都沒有兌現
老闆只是轉移位置經營也沒跑路
也許PO在這邊會碰到以前同公司的,雖然不認識
但是哩.....
我要去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拉~~!!
雖然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放在家不處理也礙眼
到時的步驟再PO上來吧
=======聲請步驟第一步==========
先上政府網站下載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填好內部所需資料
後面簽名蓋章....
金額請寫國字
像我就是"壹拾壹萬X仟X佰X拾X元"
具狀人就是要遞狀的人(自己就是了)
撰狀人為撰寫這張訴訟狀的人...有的會是律師..我是自己寫
聲請人就是債權人本身
相對人就是欠錢的老闆那位
至於要丟到哪個法院,請看公司發票章的地址,來決定是哪個法院管轄
我是士林地院的管轄範圍,所以我去士林地院
至於申請費用是..
10萬以下=500元
10~100萬=1000元
100~200萬好像是2000元(不太清楚)
總之依照要討的金額來決定費用
至於付完錢,遞完狀紙和證物(本票)
就只能等啦
聽說有等到30天的....
============收到法院通知拉
不知道有經驗的前輩
這兩張我需要補的資料有哪些?


=========================
感謝各位前輩指導
收到該公文流程如下...
1.如果欠你錢的是公司行號,請持身分證影本....法院通知這兩張影本...先至台北市政府商業處抄錄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要去哪抄..得看政府公告)
2.
TRY
{
如果是公司欠你債,持法院通知影本....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就可以取得負責人的戶籍謄本..
如果是個人欠你債,持法院通知影本,給個地址或是啥資料的讓戶政人員取得他的戶籍謄本
記得要戶籍謄本時要聲明"記事物省略",好像是戶籍謄本有個記事欄,如果沒聲明通常戶政人員是不會去填寫
}
Catch (老闆是外籍人士)
{
我就碰到這問題,老闆是外籍人士,只有居留證號,沒有身分證,沒辦法查到任何戶籍謄本
此時也不用特別準備什麼直接略過
}
3.
如果法院有要你做聲請公示送達
請先上網下載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表格。。很簡單的填寫完。。這時就可以寫。。因為老闆是外籍人士
,所以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請法院裁定做公示送達。。蓋上印章簽完名
到法院去拿變更事項申請書填寫。。(一張紙,網路上應該有的印。。和他們拿要2元)
然後把相關資料給櫃台就好了
現在等消息嚕
至少目前本票裁定是通過的合格....只差確認完強制執行
如果老闆有意見。。除非他有證明能說我這本票是假的....或是要抗告啥的
基本上那兩項老闆都沒立足點。。。
到時要做強制執行要花錢
====================================================

拿到確定證明了...
這時應該去國稅局要資料嘛?還是怎樣..

我這邊只有公司統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