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 GM, President, Chairman,
一個公司的架構下
四個角色應該放在什麼位置
到底有什麼差異呢??
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設董事長(Chairman);而實際參與企業經營者,則以CEO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總執行長)為最高階主管,亦可加設COO (Chief Operation Officer; 總營運長)。
CEO/COO下設President (總裁);另有多位 VP (Vice President; 副總裁),分別負責各種營運功能 (如研發、製造、行銷、財務、人力資源等)。
以上高階職位,以一人一職為原則。唯如人才適當,亦可董事長兼總執行長(Chairman & CEO);如人才一時難覓,則可暫空CEO (僅設COO)。President 一職亦可由CEO/COO兼任。CEO主導組織發展策略 (strategy),COO以下則著眼於各種日常營運 (daily operations)。
至於總經理 (General Manager; GM),通常指某一額外事業單位 (Business Unit) 或國家分公司的最高主管。
當然,像台灣很多企業規模不大(員工總計不及千人),董事會之下設一總經理及一、兩位副總經理負責營運,即已足夠 (至多改為總裁及副總裁)。再下層可以是處長(Director)、經理(Manager)等。
參考資料:Yahoo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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