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朋友(女性),31歲未婚去公司面試時,當到人資這一關時,被問了一些問題,1.有無男朋友?2.有男朋友的話打算在一年內結婚嗎?3.假設結了婚有無計劃在兩年內生小孩?而且在面試前填的個人資料中(小弟現在才知道,填面試個人資料表格有分男女生版本)也有要填寫是否會在兩年內結婚??說真的,小弟聽到直覺就是新公司不想讓員工請婚假或是產假..關於上述幾點,面試公司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沒有. 基本上以法來說是沒有的. 但你朋友沒必要正確的回應啊.1. 有無男友?Ans: 目前有嘗試在交朋友, 畢竟我這個年齡也到了交異性朋友的時間.2. 有男朋友的話打算在一年內結婚嗎?Ans: 目前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我覺得結婚是很重大的事, 一定要非常慎重 .3. 假設結了婚有無計劃在兩年內生小孩?Ans: 沒有 特意去想這個問題. 小孩是很可愛, 但也必須考量到實際的問題.以上你有表態任何事嗎? 沒有. 有騙人嗎? 沒有. 公司沒辦法拿你怎麼辦. 但你別傻傻的說"這樣問違反勞基法喔". 是你要人家給頭路, 不是人家求你去工作. 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