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在去年底到一家補習班任職
當時補習班要求要簽一年的契約
裡面有一條說只要提前要求解約離職
就要賠償違約金給補習班
雖然說這是保護補習班,而我們只要依約完成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不過現在因為家裡的關係,可能要舉家搬回南部
所以勢必要由我們提出離職,也就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這份合約實在是很困擾我們,因為我們並不是要惡意離職
也可以給補習班一兩個月的時間找人手
但是補習班那邊似乎不打算放人,態度頗為強硬
這....勞委會那邊有沒有可能可以幫忙協調阿?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