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陸續都有香客上門"問事"
所以期間都會燃燒紙錢
那個時候是每天都有,現在則變成了每週一、三、五
在去年的時候,因為我們實在無法忍受燃燒紙錢所產生的異味
雖然我們家小孩平常時都在外工作不會受影響
但是在家裡的爸媽卻得半強迫接受吸入這些不知道會不會影響身體的廢氣
一想到這裡我就覺得心痛
所以開始老爸先出面跟對面的鄰居商量,是否能換個方向燒(屋前改為屋後,因屋後是學校,晚上沒有學生上課)
但是鄰居卻很強硬的表示"你們家拜拜也有燒紙錢,為什麼你們可以,我們卻不行"
還說他們燒的紙錢品質很好,不會有影響身體的concern
拜託,你如果燒新台幣,台銀都不敢跟你掛保證吧!
還說有請"兄弟"到我們家的工廠"問候"我老爸
我老爸怕的咧..........(摀嘴笑,你以為警察都是紙糊的喔,去!)

因此,我就打了我們大家長"菊姐"所創立的1999市民專線
但是因為環保稽查小組沒辦法隨call隨到,
所以常常變成燒完了,稽查小組才到場,而其間我也打了約3~4次反映電話,問題仍是沒解決
最近有一次稽查小組劉先生一樣也是燒完了才到現場
結果這位劉先生問了對方有沒有燒紙錢,
對方回答有,但是只有一點點,
這位劉先生也就接納了這樣的說法,當場拍了N張(不清楚)照片後就離開了
這件事就沒有下文,因此,我就再次撥了1999反映這位稽查員的處理程序
沒多久,我就接到這位劉先生的電話
電話裡表示,因為我打了這樣反應的電話,
然後他們每次來的時候都燒完了,實在沒辦法蒐證,
而且因為我這樣檢舉的電話打這麼多次,對他們造成很大的負擔
所以,暫時是不是可以不要再檢舉相同事件,讓他們先把這件案子結案
改天他會跟我約時間徹底了解鄰居燒紙錢的情形,再來決定如何處理
當下我也覺得不要讓稽查小組難做人,我也答應了,
這件事過了約一個月後的今天,我約了那位劉先生到家裡來了解對面鄰居的情形
他一開始還要求我不要開房間的燈,以免對方發現(害我以為他是專業的

所以,當天(99/3/19)就是惡夢的來臨
這位劉先生今天晚上約7點20分到我們家二樓開始觀察對面鄰居的行為
期間,他就對我說了許多如"你們家有沒有拿香,有嘛,體諒人家一下嘛"、"人家開宮讓民眾問事也是在做好事,體諒一下嘛"諸如此類的話
我要"含扣"的時候他卻要用上述的話來堵我,還要我小聲點,免的對面鄰居發現(你的聲量就很小聲?)
後來,他要拍照片存證,這位大哥拍了3張照片,而且都給我開閃光燈......,都被對面鄰居發現了,
所以這位稽查員離開我家的時候,我們家對面"起乩"的乩身竟然還燒著紙錢跟稽察員說"我在燒紙錢,來抓我啊"(注意,他正在起乩狀態)
我一整個冏,阿你不是起乩?還可以這樣嗆聲啊?
是你自己的意思還是神明的旨意啊?

離開前,這位稽查員說這樣是沒辦法開罰的,因為沒有違反空污法,沒有超過法規規定的標準值,
啥?我自己學環安的都不知道這個燃燒廢氣裡的物質有啥成分,會不會影響人體,所以才請專業的來
沒想到這位仁兄一來就可以立即判定,他本身是Protable or gas detector?
這個真的有專業到,高市政府應該多聘請一些這樣的人才,還是我們的市政府裡都是這樣的人才?.........囧rz
而且要檢舉,還要我自己請檢測公司來做空污檢測,有問題提供給稽核人員後,才能對他們開罰(我現場有問,別懷疑,他就這樣跟我回答)
這部分我在法規裡還真找不到這條,我的功力真的太淺了,可以請哪位大大跟我說一下嗎?
而且空污法在第二條裡就有說明:
一、空氣污染物:指空氣中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
二、污染源:指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物理或化學操作單元。
第31條第一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空氣污染防制區→高雄市 3:懸浮微粒(PM10) 3:臭氧(O3) 2:二氧化硫(SO2) 2:二氧化氮(NO2) 2:一氧化碳(CO)
(沒檢測根本不知道數值是多少?)
以上是我找了法規的一些資料,煩請各了解的大大賜教!
或許有些人會說,就把窗戶關起來或味道不要太重就好(我老爸現在消極的態度就是這樣)
為什麼我們這些平民老百姓就要被迫接受?
今天晚上還來找我老爸抱怨,偏偏我老爸不希望擋人財路,所以選擇道歉
我當場心理在滴血,偏偏我老爸又不讓我插嘴
各位可以想像一下,你一整個晚上看電視的時候都是濃濃的紙錢燃燒味
就算你有抽菸,你應該也會受不了吧
如果高雄市政府的官員或環保局相關單位有看到的話,請幫幫我,好嗎?
畢竟空污檢測費用真的不便宜,畢竟我們小老百姓薪水有限,而且我們也很怕黑道來找我們麻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