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有一家餐廳以毛澤東料理當噱頭,在現場表演了宰雞,動保團就跳出來說,宰雞的過程造成動物身心理傷害,可開罰最高七萬元的罰單。在菜市場、屠宰場宰雞就不會造成動物身心傷害嗎?動保團團體是不是都吃素呀,真的要這樣搞下去,那以後乾脆立法不准吃肉好了。
RozenMaiden wrote:(恕刪) 宰雞的過程造成動物身心理傷害 動保團體這句話就很好笑~~~如何評估動物的身心傷害呢???動物沒有心理學~~只有動物行為學~~~~只能說這些動保團體真的 Show 過頭了~~唉~~~
RozenMaiden wrote:台北有一家餐廳以毛澤...(恕刪) 大大現在網路查詢資料應該蠻容易的要不要先看看早已經實施的動物保護法的細節再砲?不然,要小心被愛護動物的人士大起圍攻唷! 動物保護法這個餐廳應該是違反以下法條吧!第十條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營業、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之間或人與動物間之搏鬥。二、以直接、間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進行競技行為。三、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四、於運輸、拍賣、繫留等過程中,使用暴力、不當電擊等方式驅趕動物,或以刀具等具傷害性方式標記。五、於屠宰場內,經濟動物未經人道昏厥,予以灌水、灌食、綑綁、拋投、丟擲、切割及放血。六、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在傳統市場買現宰雞時過程:脖子割一刀-->丟進塑膠筒掙扎流血-->丟進開水攪拌-->丟進脫毛機脫毛-->開剖腹清內臟傳統市場的方式移到飯店,一樣是算公共場所,過程也一樣啊吃飽太閒去傳統市場查緝開罰吧!我看會被人趕PS.屠宰場是有電暈再宰殺,怎知動物被放血當下是沒感覺的?
new1965 wrote:大大現在網路查詢資料應該蠻容易的要不要先看看早已經實施的動物保護法的細節再砲?不然,要小心被愛護動物的人士大起圍攻唷![ 無言] 人道暈厥後,不會造成動物身心傷害嗎?按動保團的說法,這雞到底還宰不宰殺呀。
new1965 wrote:五、於屠宰場內,經濟動物未經人道昏厥,予以灌水、灌食、綑綁、拋投、丟擲、切割及放血。...(恕刪) 阿娘為!!我阿嬤過年的時候殺了三隻雞兩隻鴨來吃不就要被罰個幾十萬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