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提去年小弟在職的公司倒閉積欠員工薪水在勞工局那邊開了協調會之後取得了本票....這裡好幾張本票..都是每個月的薪水...加一加也有11萬最後一個日期在去年九月就該給付但是幾乎好像都沒有錢可以發.....當然,我們只收到信件告知發不出來,也沒過去直接要錢我想說都過期了那麼久放在那邊不處理也不是不知道各位建議要怎樣走正當管道去要這些本票的錢..........老闆未跑路,公司也換了位置我也知道在哪,只是開始重頭拼我猜他財產應該都過戶給家人,應該不會呆呆的等著讓我們查封
先到管轄法院"申請裁定"取得"確定証明"後(以上程序大概30日可完成)再持"確定證明"去國稅局查調當事人財產有財產再申請"強制執行"無財產可執行先取得"債權憑證"等她有財產再執行若金額很大 有些債權人為防止債務人"脫產"會先申請"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