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路上看到在某酒店外面
少爺攙扶一個醉到不行連路都走不穩的人出門
居然不是扶上計程車而是把他扶到一台車的駕駛座
當下傻眼
我馬上減速跟在他後方100公尺處
避免被它撞到
我覺得現在酒駕罰的太輕了
有個朋友連續酒駕被抓好幾次也不怕
也有聽說某公司的高層沒有駕照了還是繼續酒駕
只是幸運沒出事
我有幾個建議
1. 酒駕的罰金要有最低限額,而且罰金的金額是以年收入的百分比來算
比如罰年收入的10%~20%
2. 被抓到酒駕除了罰錢以外,額外加上進去監獄關個10~20天
有錢人或是有頭有臉的人最怕關了
其他人有其他的建議嗎
Eddie640425 wrote:
我有幾個建議
1. 酒駕的罰金要有最低限額,而且罰金的金額是以年收入的百分比來算
比如罰年收入的10%~20%
2. 被抓到酒駕除了罰錢以外,額外加上進去監獄關個10~20天
有錢人或是有頭有臉的人最怕關了...(恕刪)
幫加幾個字...
1. 酒駕未肇事傷人者的罰金要有最低限額,而且罰金的金額是以年收入的百分比來算
比如罰年收入的10%~20%,,累犯加重罰金比率;罰金移作公益用途,並依年度分別公告使用情形。
2. 被抓到酒駕未肇事傷人者除了罰錢以外,額外加上進去監獄關個10~20天,並不得易科罰金。(想用全部錢解決?哪有那麼便宜的事...)
3.酒駕肇事傷人或致人於死者,需賠償被害人家屬醫藥、喪葬殯儀等等相關費用;被害人家屬並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被害人於第三人有撫養義務者,其撫養責任由酒駕肇事者負擔。(這條比較像民法~;多少案件被撞的都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撞倒人家的 "柱子",當然要賠給人家...)
之所以要區分有無肇事傷人或致死,原因再於個人深以為酒駕的潛在危險真的非常高,不能以自己有把握不會肇事就免掉責任...
以下,開放call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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