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很大的疑惑...
就是我 應徵工作 面試談完之後 錄取通知上班, 懷著愉快心情去上班第一天 結果人事卻當面給予告知 在完全不熟悉自己公司產品特色之前 要你先去為公司做兩週的市場調查 結束之後 還要簽屬一份合約(工作一年不保障底薪得計算方式)
我的重點是 倘若你不簽屬這份合約 ,很抱歉 公司並不給予給付你過去這兩週每日八小時的市場調查的薪資! 當然兩週之後你就說BYEBYE不必繼續在這家公司了!
請問一下 以上這樣是否有問題!? 很困擾 倘若真的事中有蹊翹 不知道今天是要去還是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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