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要求說不會太過份?

去年十月的一場車禍事件

在今年第一次談和解時.....

跟我們說什麼要求不會太過份....

薪資補償、精神賠償、醫藥費等等跟我要十萬?

這樣說不會太過份?

你提出來的醫療明細費用也才兩萬五

薪資補償?請假三天

了不起幾千塊吧?

這樣跟我要求要十萬叫不會太過份?

有沒有搞錯呀?

你說上班要騎機車...我當下也請機車行來估價跟修理

費用我都幫你出了

還教你怎麼開醫師診斷證明書

加上你一來沒什麼大礙...當下也叫救護車送你到醫院

檢查出來也沒骨折...腦震盪...就只是臉上有傷口

現在也已經都好了

這樣憑什麼開口說要十萬?

那今天我打電話問你說調解時間可不可以改期

你口氣那麼差做什麼?

發生車禍也是大家不想發生的

那既然都發生了....

我這邊都提出誠意要和解了

為什麼你就不能拿點誠意出來呢?
2010-03-15 16:14 發佈
就叫對方告你就好了
法庭上給法官判比較快
有些人常常會獅子大開口
我是遇到拿出來醫院的單據只有600元,然後出示一張國術館估價單和6個月薪水,叫我賠20萬,
被保險公司直接打槍,保險公司只願賠6000元(沒單據也拿不出診斷證明),然後就申請調解。

調解結果最後自認倒楣賠了5萬破財消災,因為對方擺明以刑逼民,就算一毛都拿不到也無所謂
(因為照規矩來就是保險公司只願賠6000),連熟識的調解委員也無可奈何,上法院可以但就得承擔風險。

一般網路上通常鼓吹被搞竹槓就上法院,但真的是當事人的話建議多想一下。

想上法院的建議有心理準備,一方面是等待出庭的心理煎熬,另一方面就算輕微過失傷害得易科罰金後,
多少人願意背個前科或緩刑呢?(別期待法院會判不起訴,就算有90%不起訴的機率,但你願意賭另外10%嗎?)

當然如果本身之前就有過失傷害前科、或不用擔心工作求職問題的話,
那就可以像出麻疹一樣,遇到這類麻煩事就可免疫…
樓上的

要以刑逼民...


你覺得審判長都不看收據不看單據的嗎


更何況你都有保險公司了

就叫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丫....

任何賠償都應該是有適度有相當的平衡點

即使不滿意但還是要接受


對方要告就去告丫

你以為告贏了就穩拿錢的嗎


我之前告我房東不還我押金

他連去法院都還只去一次 ...不太鳥我咧

即使告贏了也是不還錢
你以為這麼好告贏嗎.....你以為真的要判刑那麼好判嗎


像這種情節如芝麻綠豆大的事
通常不會重判啦....你真的想太多了
QQ小蘋果 wrote:
更何況你都有保險公司了

就叫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丫....

任何賠償都應該是有適度有相當的平衡點(恕刪)


嗯~通常都會這樣先大開口.
一個往上一個往下...
一直修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不過大大有保險..通常保險公司會派人跟你一起去談的..
反正就談判間的拉拒
所以我也覺得很無言呀

跟我講一堆有的沒的

難到真的要搞到很難看的場面嗎?

說真的他要告...法官真的也不曉得要怎麼判

第一 他沒斷手斷腳也沒腦震盪...當天在醫院檢查都無事

第二 光憑收據部分和薪資補償的部分...請假三天...單據兩萬五 這樣加起來我給他三萬好了

第三 機車修理的部分 早就幫他修好也沒跟他拿錢

那他那來的依據跟我要求十萬?

面對這種人真的是有理講不通

加上他旁邊那位不曉得那間的壽險業務在旁邊扇風點火

真不曉得是那間的保險員這麼的沒有職業道德呀

我看明天真的有得吵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