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有陸爸爸、廢死聯盟與某學者(忘記名字了

看到陸爸爸滿腔的憂憤偏又不擅言詞
哪敵得過學者出身的廢死發言人
那時他們兩方的主張
陸爸->哪有可能不殺人,這些殺人犯不知殺了多少人,難道他們可以殺人,政府不能殺人?世界那麼多戰爭,一 死就幾千人,說廢死的先進國家往往是戰爭的發起人)
廢死->希望除了死刑可能用別的方法感化他們,政府為什麼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對處刑的人身心受到很大煎熬
小弟的想法:
我覺得雙方都有他的道理
但我覺得原諒不原諒應該是問受害家屬而非政府或某前法務部長
廢死是可以前進的方向
但看台灣那些爛配與超高假釋率(阿就當今天子任法務部長時以監獄不夠關為由將假釋門檻降低到二分之一,不知道大家有無感覺從時起台灣治安變差了,常聽到再犯,後來也不多蓋監獄補救,降低失業率也好嘛~)
求求你台灣可以不要廢死嗎?
後來想著想著想到再犯率的問題
想請問這裡有無法界高手對再犯率有無大概的論述或數字
感覺目前為止這方面議題好像沒有什麼法界背景的人出來討論
P.S
1.我認為對於重刑犯或強姦犯(尤其是戀童癖)這種再犯率高的就不應該假釋了,進而有再犯的應該就永久與社會隔絕了,我甘願多繳錢蓋幾間監獄,也不希望我繳的稅金去養肥貓、去養超肥退休金、去養超肥18%
2.我覺得政府的著眼點應該在社會安定,而不是一昧講人權或為什麼國際人權評比,哪怕強姦殺人再犯率只有1%,我也認為他們該與社會永久隔絕,不要讓我們總是擔心女兒在外總是很危險,不要讓我們擔心小朋友出門很可能回不來。(有人看過許多大哥在監獄內乖的跟什麼一樣,每天抄佛經畫觀音,出來呢?接受外界誘惑臉又不一樣了)
3.感化犯人云云,我不奢望犯人被感化回到社會再幫助人,為了那種百萬分之一的機率就要打掉原先善惡的機制,現在的制度說難聽是有瑕疵,但人們起碼知道善惡有報,我也不認為受害家屬願意接受加害人的經濟支援與贖罪。
4.死刑可免,不過希望加入流放什麼之類的替代,比如流放到資源有限的南沙群島,讓他們知道遠離社會文明,只有弱肉強食的世界就是他們曾經的所作所為,順便放個人在上面證明一下是中華民國領土

5.我真的不覺得奪人人權者,我們需要再給他們人權,給他們生存權很不錯了,監獄趕快蓋一間吧~
原本只想談再犯率,沒想到拉拉雜雜一大堆,感謝大家看到這,順便問一下,有沒有人感覺法界人士都支持廢死,有原因嗎?身邊法界的朋友都這樣,問他們,可能他們覺得自己想法與社會有所抵觸沒有多說,在這希望路過對法界有了解的朋友分享一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