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從50到58頻道都在批王聖人,全國民意高度支持死刑,也就是說大家還是相信要儆惡懲奸,才能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回過頭來看現在的教育問題,只著重在學生的人權上,是否該適度修正了呢!憲法明定人民受九年國民教育之義務,但仍有學生不到學校受教育(所謂的中輟生),對於這樣的學生個人建議法務部與教育部合作成立中途學校,收容這類中輟生(未有刑責),因為大多數中輟生皆已失去家庭功能或家長無法管教,多數證據亦顯示中輟生的犯罪比率有多高,倒不如由政府來做收容管教,一方面預防犯罪減少社會問題,一方面達到嚇阻之功用!教育部真的該好好檢討檢討了。
ps:男性當過兵的應該很清楚,逃兵會怎樣。但逃學卻沒事,頂多領不到畢業證書,還要所謂的輔導系統加強輔導,提供其較有興趣之課程,好像拜託他來上學一樣,根本本末倒置,受教育可是你的義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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