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今天表示,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但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應執行,他若擔任總長,
會將案件呈報法務部執行。黃世銘也贊成特偵組應回歸一審層級。
立法院司法、內政委員會今天開聯席會審查黃世銘人事案,黃世銘答覆立委相關質詢時作上述表示。
立委蔡煌瑯、潘維剛等人就廢除死刑議題詢問黃世銘的看法。黃世銘表示他認為死刑不人道且殘酷,
且聯合國過去有研究報告顯示死刑無法抑止犯罪,就他個人立場贊成廢死刑。
黃世銘指出,前法務部長施茂林任內,即行文提出檢察官盡量不求處死刑的原則性要求。
但就現今44名被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他認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既經法院依法判決確定,
就應依法執行。
對於外界討論特偵組是否要從三審層級回歸一審,即從最高檢察署回歸到各地檢署,黃世銘指出,
法院組織法民國95年修法通過前,法界曾多有討論,那時他就主張若要設立特偵組,
應仿效日本特搜部的模式,設在一審,他現在的看法也是一樣。
至於現行刑事訴訟法對重罪被告羈押期限沒有設限,黃世銘表示重罪作為羈押的要件,
大法官釋憲已限縮,司法院也已考量修法明定羈押期限,他對此表示贊成,但仍尊重司法院職權。
雖然不是很滿意
但至少比無能的法務部長好太多了
在此由衷的希望能恢復死刑
以遏止目前的高犯罪率
不然現今的兇殺案
手段都非常的殘暴
幾乎都制人於死地
蘭德爾 wrote:
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今天表示,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但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應執行,他若擔任總長,
會將案件呈報法務部執行。...(恕刪)
郵筒 wrote:
好什麼?
他能簽嗎
上去了還不是被放著...(恕刪)
死刑被延宕的責任在於近幾任的法務部部長
與檢察總長無關
至少黃世銘贊成執行已定讞的死刑的想法是對的
監察院
台端99年2月28日電子郵件收悉(文號:0990702967號);經查本案有關法務部執行死刑等節,前經本院函請該部說明函復在案,內容略以:鑑於死刑一旦執行,將造成生命無法回復之結果,該部對於死刑之執行,至為審慎,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至為嚴謹,必窮盡一切法律途徑,求其生而不可得之情況下,始令准執行。目前已判決死刑定讞之死刑犯中,因聲請釋憲、最高法院檢察署調閱卷證、法院借卷審理及該部審核中等因素,致尚未對渠等執行死刑等語;台端倘有任何陳述或意見,宜請逕向該部為之,俾利其審酌,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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