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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十三支.依賭博罪移送法辦..感覺似乎嚴格了點..

不知道"賭博"標準是甚麼..
就社會認知是~一桌麻將~屬於家庭聚會
兩桌以上..算聚賭..警察會抓...

就整個事件來看..
四個學生在泡沫紅茶玩牌..輸的請客.. 桌上沒現金
用紙記錄輸贏...最後的"賭資"是320..
看起來就一般大眾常會幹的事...


真正的組頭抓不到~~盡抓手無吋鐵的老百姓..
四個學生~為了320.背負賭博罪......=_="
2010-03-05 11:32 發佈
Nirvana_ wrote:
不知道"賭博"標準是...(恕刪)


應該會不起訴處分

人家在賭都馬幾萬在算的

幾10元算啥 = =
Nirvana_ wrote:
不知道"賭博"標準是...(恕刪)


罰款而已,不會有前科。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Nirvana_ wrote:
不知道"賭博"標準是...(恕刪)



檢察官開完偵查庭就結束了!
"不起訴"結案
頂多繳個公益罰金
不過我看這案子是連罰金都不會罰

警察吃飽沒事幹+1

我是五獅聖戰士,絕對不是聖鬥士!
Nirvana_ wrote:
不知道"賭博"標準是...(恕刪)


據不負責任瞭解,警察只要有「移送」,
不管最後起不起訴,就有績效,
或許這樣能讓你清楚警察在想什麼。
很多戴帽子的
自己玩的更大
而且穿著衣服在玩
只是沒被看見而已
這四的學生算倒楣
人生~~也是一種修行呀!
是不是鴿子又在缺業績了
是不是鴿子又在缺業績了
似乎大家皆有共識....感覺到地檢...也會因微罪緩起訴或者根本不起訴....
我覺得警察最近缺業績缺的兇...最近出門感覺條子突然變的勤奮了(當然也只是抓安全帽和闖紅燈)
我最看不慣的是~警察專找這些小咖....真正大咖又抓不到的樣子..

搞半天~最後還不是一樣沒事.................嚴重擾民....

Nirvana_ wrote:
不知道"賭博"標準是...(恕刪)


賭神:我聚賭頂多罰三千
奇怪~警察特考也會考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補習班老師更是強調這些一般行政機察巡邏時常會遇到的法條與狀況
怎麼還是有這些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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