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婦人昨天和子女3人出席記者會,張廖萬堅表示,廖姓婦人在逢甲商圈經營停車場8年,去年7月,停車場招牌被砸,去年10月10日深夜,其子遭人以改造的雷射槍射傷頭部,送醫急救縫了10多針。出處: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libertytimes/20100226/index-12671352384456125002.html----------------------看來光劍不遠了出處:http://www.youtube.com/watch?v=GW9Q0gQpkRo&NR=1
現在你不會想要用雷射鎗來殺人的你的傢伙可能是大到要用車子來載的普通的小功率雷射發射器 你還要對著他的頭燒個半天他才有可能感覺到痛美國那種武器理論很完美但是要弭補空氣中的水氣折射可能造成過多的功率損耗就要使用更大的功率 於是越來越大而且還要持續照射一段時間 才可能破壞飛彈的表層
fishwu wrote:現在你不會想要用雷射...(恕刪) 不過美國那邊也最少試射成功了:http://www.flightglobal.com/articles/2010/02/12/338371/airborne-laser-shoots-down-1st-ballistic-target.html砸了60億美金,花了16年........